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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物联网产业将迎来哪些新机遇呢?重点如下:
通知明确,2017-2020年,省级财政将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加快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各类实验室、公共平台、重点应用、试点示范等工程建设,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创业创新补助、龙头企业扶持、重大推广活动等。
物联网产业中,一些龙头领域将受到重点照顾。譬如标识、传感器、车联网、智能家居、金融支付、环境监测、光学感知等龙头企业,政府将加大对其支持力度以提升我省高端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服务机器人及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
实际上,除了省级财政外,政府部门对物联网的资金扶持项目还有很多,如列入物联网产业核心技术重大专项的项目,省科技厅最高将给予每项500万元的支持,验收成果处于全国领先的,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再给予200万元奖励。
其它详细资金扶持政策如下:
围绕技术前沿和发展优势,实施物联网产业核心技术重大专项,省科技厅最高给予每项500万元支持,验收成果处于全国领先的,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再给予200万元奖励。
提升实验室能力,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升级建设一个物联网综合性实验室,以及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海洋、环境监测、智能家居等实验室,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获得国家检测认证资格的,再奖励200万元。
推动福州市与行业龙头共建窄带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给予30%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深入挖掘健康养老、教育、医疗、工业、农业等领域物联网及智能硬件应用需求,新建不少于20个服务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平台,推广终端、平台、数据、服务一体化运营模式。总投资超过1500万元的,由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支持标识、传感器、车联网、智能家居、金融支付、环境监测、光学感知等龙头企业升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提升高端智能穿戴、智能车载、智能医疗健康、智能服务机器人及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按照投资总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符合条件的物联网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省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予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鼓励发展高性能新型传感器和智能硬件,推动低功耗轻量级底层软硬件、高性能智能感知、高精度运动与姿态控制、低功耗广域智能物联等核心关键技术创新,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创新产品,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分等级给予50万~200万元奖励。
优先支持物联网企业使用数字福建重点大数据园区数据中心,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从事物联网开发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省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按合同完成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企业召开面向全国的物联网推广应用活动,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10万~20万元的补助。
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本省物联网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物联网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福建省使用单位,省财政给予风险补偿资金补助,最高可达物联网和智能硬件产品或服务价格的30%。
支持物联网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培训基地,经验收认定后给予不低于200万元补助。
声明:本文转自“福建自贸区观察”。